海南禁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用 违反将处罚
2020/4/2 17:50:59

326日,海南省禁塑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介绍我省禁塑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安排。哪些重点行业和场所将率先开展禁塑试点工作?禁塑后都有哪些替代产品?替代产品价格和生产能力如何?如何确保管得住?下一步又有哪些具体措施……在新闻发布会上,来自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执法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负责人分别对上述问题作出回答。

试点在即

将在重点行业和场所开展

“从今年4月至11月底,我省将在重点行业和场所开展禁塑试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小刚在会上介绍,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主要旅游景区、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学校、医院等行业和场所及政府相关单位主办的大型会议、会展等活动,都在试点要求的重点行业和场所之列。

据介绍,近日新出台的《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名录》),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2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第一批禁塑范围。

该《名录》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种类,体现了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但需要重点指出的是,禁止的膜袋和餐饮具均不包含商品预包装,如方便面,果冻、酸奶等商品的预包装。

“禁塑”后用啥

替代产品种类多样

那么,“禁塑”后用啥?有哪些替代产品可供选择?价格如何?

“替代品种类很多,比如说纸、布袋、麻等制品,可重复使用的塑料筐、篮子等,以及全生物降解塑料等。”邓小刚举例说道,希望大家共同拒绝“白色污染”,践行“绿色生活”。

在价格方面,以全生物降解塑料产品为例,目前全生物降解原料价格是传统塑料原料的2倍,商超使用的塑料袋成品约0.5/个,替代产品0.8-1.5/个不等。但随着产能的扩大和新材料的研发,替代产品成本和售价会进一步下降,同时通过经济手段调控,可使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减少,真正实现防治白色污染的目标。

“禁塑”后替代产品生产能力,同样备受关注。据介绍,在推动替代产品相关产业发展方面,为保障“禁塑”后替代品供给,省工信厅已印发实施《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目前多家企业有意来我省投资,省内已经有4家企业在建和拟建替代品生产项目,预计到今年底我省将具备2.3万吨/年的替代品生产能力。

“从规划思路和目标来看,我们首先要快速推动形成海南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保障我省‘禁塑’的需求。同时,以此为契机,着眼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依托海南自贸港建设,积极吸引国内外技术先进的企业落地,争取把海南建成全球标杆意义的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示范基地。”在现场,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处长王秀好还从产业发展重点、产业布局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强化监管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开展“禁塑”工作过程中,如何强化监管是绕不开的关键问题。省市场监管局执法局局长张威善表示,在“禁塑”执法中适用一般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将依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我们还将通过健全举报奖励管理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禁塑’执法监管工作中‘双随机一公开’的机制运行、宣传普及等措施,加强‘禁塑’监管工作。”张威善指出,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新颁布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处罚也作出了相应的安排,适度提高了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提升法律的约束力度。”邓小刚说。

此外,我省有关部门正推动建立完善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标准化体系,以对替代品性能进行准确、可靠的评价,为执法监管提供“标尺”和“科学根据”,从而提升监管快速性、正确性。

海南“禁塑”足迹

20192月,《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印发,标志着我省禁塑工作全面启动。

201912月,《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通过,自2020121日起实施,意味着我省将从今年121日起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这也是全国第一部禁塑工作专项省级地方法规。

20203月,《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发布,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2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第一批禁塑范围。

20203月,《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印发,推动替代产品相关产业发展。(信息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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